1. 住宿税是
福冈市从2020年4月1日开始导入住宿税政策。
住宿税是为了振兴观光产业,整备接受环境,提高观光资源的魅力,振兴MICE,振兴持续可能的观光所需费用的储备,将对在市内的酒店和旅馆,民宿设施的住宿者征收税金。
2. 税率
住宿税的税率是住宿者1人1晚按照以下标准。
住宿费用 | 税率 |
---|---|
未满20,000日元 | 200日元(含县税50日元) |
20,000日元以上 | 500日元(含县税50日元) |
- ※这里所说的住宿费用是指仅住宿费和服务费等,不包含用餐费和消费税。
- ※无需支付住宿费住宿的情况,不征收住宿税。
- ※福冈县从2020年4月1日开始实施住宿税政策。福冈市内除外,福冈县内的税率不问住宿费一律200日元。
3. 支付方法
相应住宿费用的支付方法,请在住宿设施等支付。(支付的住宿税,住宿事业者将支付给福冈市。)
- ※根据住宿设施,会有与住宿费分开支付,住宿时在当地支付的情况,因此请按照住宿设施指定的方法支付。
4.关于住宿税的用途
为了更加提升作为九州门户城市应有的功能与观光魅力,妥善运用了旅客住宿于福冈市内所征收的住宿税款。
具体的活用案例请参考这里。 (日文网页)
5. 咨询方式
- ○关于住宿税机构相关事情
福冈市财政局税务部资产课税课
电话:092-292-2496
FAX:092-292-4187 - ○观光振兴,住宿税用途相关事情
福冈市经济观光文化局观光大会部观光产业科
电话:092-711-4353
FAX:092-733-5901